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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阳无名 发表于 2006-4-5 11:06

PLAYNB斑竹制度

[color=Red][size=4]为规范斑竹制度,更好的发展论坛,现学习厦门论坛颁布以下斑竹制度:[/size][/color]

[color=Blue][size=3]01、每天在线时间必须两小时以上
02、有条件的情冲下积极参与论坛各类活动
03、管层人员间出现任何矛盾、冲突不得公然与众辩论
04、版主与会员出现矛盾、冲突,当事人[版主]必须回避
05、虚心接受他人意见,管层人员不得潜水
06、辩论结束的热线站务,事后不得有任何异议
07、对所管辖版必须 有贴必回
08、对个人的言论、行为负责
09、管层人员必须时常沟通
10、对每一位会员必须热情、热心
11、不得乱用职权
12、不得有损坏论坛的言论及行为
13、版主不得有泼妇骂街行为
14、版主会议必须参与
15、版主必须积极在所管辖的版发主题贴
17、版主区内讨论内容不可外传
18、管层人员lD不得借与他人使用,发现那位把其lD借给他人使用,将直接撤职并永不录用。
19、删贴、转移必须发短信通知会员(对于垃圾群发软件者不在此例)
20、不可随意在未通过会员的同意下编辑其贴内容
21、管理层的所有讨论冲突必须在版主专区进行
管层人员,意见,沟通,讨论,矛盾,冲突,有关站务的内容得一切必须在版主区解决,发现那位把此类言论公开与众、影响损害管层人员的形象或论坛形象,将直接撤职并永不录用。
22、重复,谩骂,攻击,连接失效贴一律删除处理
23、对会员做出任何处分之前必须以给三次机会(对于垃圾群发软件者不在此例)
1;提醒
2;劝说
3;警告
4;封杀
发现没有按照此四项处理制 直接处分会员 论坛将会按您失去客人为由做出相应处分。 [/size][/color]



[color=Red][size=4]版主申请:[/size][/color]
[color=Blue][size=3]01、跟帖申请斑竹,试用期一个月。
02、录用没有污点的会员/受过任何处分的会员不会录用。
03、按照平时在论坛的态度定夺是否录用。
04、以有管理经验,有充分的管理时间,条件等优先。
05、每版最多版主定数为五位。
06、申请人必须要对所申请的版爱不失舍。
07、申请贴将会一周后给与答复。
08、必须在版主申请贴申请版主 [/size][/color]

andyanmy 发表于 2006-4-5 12:18

终于上上来了


哈哈

sunanddog 发表于 2006-4-5 16:14

支持一下

粉饰太平 发表于 2007-10-4 13:30

申请交易/交流区超级版主

申请岗位:  交易/交流区
申请人  :  粉饰太平
申请原因:  在线时间2小时+,能较好的和胸蒂们交流。

汗cvcvdve cvcvdv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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